医院*支部按照市委、市*府以及市卫健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德令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制度》和《德令哈市卫生健康系统线索排查制度》的相关要求,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于6月初在院内开展了召开专题会议、营造扫黑除恶斗争氛围、普及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斗争知识、开展扫黑除恶调查问卷统计、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等系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院*支部积极响应上级*委号召共悬挂专项斗争横幅32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氛围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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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支部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于6月11日召开了《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会上段发秀院长结合“德令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谈话记录”,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环节由强化领导、领导重视、提高*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四个方面组成,从而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和强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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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需要建立规范的管理模式和系统化的管理流程,主要包括:成立专项小组,专责抓落实;制定专项方案,具体抓实施;开展专项宣传,着力抓共识;开通专项通道,扎实抓信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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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的涉黑涉恶情况包括:1.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执业医闹”等黑恶势力。2.系统内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3.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4.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疗卫生单位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5.在医疗卫生单位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医托、黑救护车、黑诊所、血液买卖中介,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6.医疗机构强制消费、术中加价、欺诈医疗等行为。7.其他影响系统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8.涉及卫生健康领域乱点乱象等突出问题。举报
省扫黑办-
州扫黑办-
市扫黑办-
省公安厅扫黑除恶专项办:-
州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办:-
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办:-德令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德令哈市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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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在长江大爱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