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和完善全省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制度,指导各类用人单位做好工资分配。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通知》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策的总体要求,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抽样调查、测算、分析,确定了年各市、州人力资源市场部分工种(职业)工资指导价位信息,现发布如下:
年西宁市部分工种(职业)工资指导价位
单位:元/人、月
年海东市部分工种(职业)工资指导价位
单位:元/人、月
年海西州部分工种(职业)工资指导价位
单位:元/人、月
年海北州部分工种(职业)工资指导价位
单位:元/人、月
年海南州部分工种(职业)工资指导价位
单位:元/人、月
年黄南州部分工种(职业)工资指导价位
单位:元/人、月
年果洛州部分工种(职业)工资指导价位
单位:元/人,月
年玉树州部分工种(职业)工资指导价位
单位:元/人、月
信息来源于:青海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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