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等相关*策规定,结合格尔木市公益性岗位实际工作需求,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
公益性岗位招聘格尔木市户籍或持有《格尔木市居住证》,在规定劳动年龄内(6周岁以上,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青海省内《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下列人员: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
4.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5.登记失业的失地农户和生态移民户家庭成员;
6.工作岗位需要的其他人员。
公益性岗位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
.已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
二、报名时间年0月6日至年0月22日(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