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市监标创函〔〕号)和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各部门(单位)“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青*办〔〕3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企业标准、团体标准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抽查对象和范围
年7月1日前,我省企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