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构成,即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其中,由于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从90年代才开始逐步建立,因此过渡性养老金作为一种过渡性安排,不是每个人都享有的。只有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6号)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38号)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才享有过渡性养老金,即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声明:本文内容及图片均来源网络,全部转载,内容未经核实,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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