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未缴纳年度德令哈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的市民注意啦!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登记工作
将于12月31日截止(不再延期)
按相关文件规定,为不影响下年度享受医保待遇,请城乡居民在参保缴费期内按时积极参保缴费,逾期将不予补缴!
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已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城乡居民还没有完成缴费。根据青海省社会保险服务局《关于征缴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的通知》,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暂按年标准元收取,其中连续参保缴费人员年度个人缴费未达到元标准的,补收差额部分,补收金额统一为56元,补收后缴费金额为元。因参保人个人原因逾期未缴费,将不予补缴,这也意味着年将无法再享受城乡医疗相关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方式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社会保障卡前往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各社区参保缴费。
信息来源于:德令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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