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省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
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普法办〔〕13号)要求,经审核,拟推荐西宁市城中区、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黄南藏族自治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为青海省“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年10月17—27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或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反映。
受理部门:青海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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